文言文阅读:《徐有功断狱秉公》
发布于 2021-09-07 12:01 ,所属分类:文言文知识学习-文言文答题技巧
编辑:骢迈
本文选自《隋唐嘉话》,《隋唐嘉话》是一部记载历史琐闻的笔记,起自南朝齐、梁,终于唐代开元年间。全书共一百八十多则故事,多数是记载唐太宗时代的逸闻轶事。书名初题《国朝传记》,又叫《国史异纂》,至南宋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中始称《隋唐嘉话》。作者刘餗(sù),字鼎卿,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是著名史学家刘知己次子,唐天宝初年任集贤院学士。
这篇短文颂扬徐有功能秉公执法,决不借机会泄私愤、搞报复。他对皇甫文备诬陷自己的恶劣行径并非不生气或已经遗忘,却认为,公私必须分明,尤其司法官员应公事公办,维护法律的尊严。尽管别人不理解他的做法,他仍坚持“安可以私害公”的原则,依法从宽处理本无大过的皇甫文备。在武则天掌政时期,徐有功始终反对酷吏构陷无辜,常犯颜谏争,为蒙冤者申辩,致使不少被判死刑者幸免罹难。其宽厚仁爱的精神,受到当时官吏和百姓的普遍称赞。处于豺豹横行、暴虐成风的黑暗年代,徐有功能宽恕一般臣民已很不简单,而对有私仇的酷吏也持宽宏态度,更显出他胸襟开阔、境界崇高的可贵品格。就皇甫文备而言,他追随周兴、来俊臣为非作歹,毒陷善良,竟连审案时意见不合的大理寺长官也敢诬奏为“党逆人”,可见其作风多么卑劣。虽然他那次为人所告,因罪轻被徐有功宽大处置,但最后仍在唐中宗神龙元年时遭谴责,与陈嘉言等“并令追夺”官爵,“子孙不许逅任”,为历代所不齿。
皇甫文备,武后时酷吏也,与徐大理③论狱,诬徐党逆人④,奏成其罪。武后特出之。无何,文备为人所告,有功讯之在宽。或曰:"彼曩(nǎng)⑥时将陷公于死,今公反欲出之,何也?"徐曰:"汝所言者,私忿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可⑦以私害公?"
①皇甫文备:人名,复姓皇甫,名文备。武则天时期官吏,生平不详。
②酷吏:滥用刑罚的官吏。
③徐:即徐有功,唐偃师(今河南偃师县)人.初任蒲州司法参军.后任大理寺少卿。大理:此指大理寺少卿,古代的最高法官大理寺卿之副职。
④党:偏袒。逆人:指坏人.
⑤出之:让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出,动词作使动词用。
⑥曩:以往.从前
⑦安可:怎么可以。
皇甫文备是武则天时期的一名酷吏,和大理寺少卿徐有功一起审理案件,诬陷徐有功勾结叛贼,并将他们的罪上书给武则天。武则天只让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不久,皇甫文备被他人诬告,徐有功却宽宏地讯问他。有人说:“他从前要陷害你致死,现在你反而想给他开脱罪责,这是为什么呢?”徐有功说:“你所说的是私人之间的怨恨,我遵守的是国家的公法。怎么可以因为个人恩怨而危害司法的公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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