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算盘·涨知识】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收到的增值税专票在转成一般纳税人后还在认证期内的可以认证抵扣吗
发布于 2022-06-21 09:21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公司之前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此期间公司进行了装修,同时也购进部分办公用品。这部分取得的发票,在我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是否可以抵扣?”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因为公司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而在这个期间企业又不能不进行消费活动。
对于这个问题,国税总局也给出了明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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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提条件有三:
当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时,
1、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
3、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便不适用于该政策了。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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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
根据财税【2018】33号文,统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500万元及以下”。
但值得注意的是,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这里需要注意几点:
1、可以转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新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低于500万的原一般纳税人,不是所有的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的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应该在这个时间点前办事转登记手续。
3、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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