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联考逻辑考试】老谭逻辑:考点7 直言命题的形式

发布于 2021-05-19 11:04 ,所属分类:MBA考试学习资料

考点7 直言命题的形式

一、直言命题的结构组成

直言命题是反映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又称性质命题。直言命题都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
例:有的花是有毒的。
1.主项,即表示命题对象的概念,如上例中的“花”。
2.谓项,即表示命题对象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质的概念,如上例中的“有毒”。
3.联项,即联结主项与谓项的概念。联项分为肯定联项与否定联项,即“是”与“不是”。要说明的是,在汉语自然表达中,我们常常会省略肯定联项“是”,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是”,只要表达的是肯定的意思,那就是肯定命题。
例如:“情况很好”。这个命题虽然没有“是”这个字,但它仍然是肯定命题,联项为肯定联项“是”。
4.量项,即表示命题中主项数量范围的概念。命题的量一般有三种:
全部的主项:所有,一般表示为“全称”;
部分的主项:有的,一般表示为“特称”;
明确的一个对象:某个,一般表示为“单称”。
特别注意:特称量项“有的”“有些”的具体含义是指表示在一类事物中有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至于这一类事物中没有说明的部分情况如何,它没有做出明确的表示,对于这一部分没有指明的情况,只能说不确定。因此,在管理类联考逻辑应试中,特称量“有些”“有的”的意思仅仅是“至少有些”,即,“至少有一个”的意思,0<有些≤100%。
二、直言命题的标准形式
直言命题类型
标准结构形式
举例
全称肯定
所有的A是B
所有的鸟是珍贵的
全称否定
所有的A不是B
所有的迷信不是科学
特称肯定
有的A是B
有的学生是从西藏来的
特称否定
有的A不是B
有的运动员不是大学生
单称肯定
这个A是B
张三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
单称否定
这个A不是B
郭靖不是功夫最好的武林高手
三、直言命题的非标准形式
在中文日常语言中,直言命题的表达形式并不是那么规范的,存在着大量不规范的、非标准的表达方式。考试在考查直言命题的特征和直言命题间的关系时,需要把不规范的、非标准的直言命题变换为规范的、标准的直言命题表达形式。
表示“全称”的词:“所有、任何、凡是、每一个、都、一切、全部”;
表示“特称”的词:“有的、有些、部分、大多数、极少数、至少有一个、百分数(50%)”
表示“单称”的词:“某个、这个”等明确的一个对象。
【例1】将以下直言命题转换为标准形式。
(1)部分玫瑰不是红色的。
(2)至少有一些玫瑰不是红色的。
(3)不是所有天鹅都是白的。
(4)没有人自私。
(5)没有一个球不是圆的。
(6)不少植物是多年生的。
(7)这个班三分之一的同学是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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